郭先生说,前不久他从河南一厂家买了一批钢筋拉丝机机器,货款汇过去后厂家将货物通过物流发出来了。几天后,永盛物流公司通知郭先生前去提货,他接到九江物流公司打来的电话,就带身份证前去提货。当他赶到永盛物流公司,没想到打开包装却发现货物出现了明显破损,3台钢筋调直拉丝机机器有两台外壳完全变了形,而且机器上的开关等附属设备全部坏掉了。于是他要求该物流公司给个说法,但交涉了几次都没有结果。最后,郭先生决定作出让步,不要求物流公司赔偿,只要求不收或少收托运费,结果让他感到意外的是物流公司却不同意,说420元托运费不能少,否则就不答应将货物钢筋拉丝机提走。
3台钢筋拉丝机机器还摆在门口,其中两台外壳已经严重变形。永盛物流公司负责人熊某说,该货物是他从南昌“三志”物流公司转过来的,可能在南昌那边货物就受损了,熊某让郭先生自己去找南昌的公司交涉。郭先生觉得永盛物流公司是在推脱责任,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与南昌物流公司发生任何关系,出现货物受损是永盛公司从南昌转货的时候未仔细检查,因此应承担责任。熊某对此的解释是他与南昌物流公司是多年的合作伙伴,不好当面验货,就算是南昌转过来的货有点问题,他们也还是会接下运单的。因熊某坚持要收取全额托运费,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。
针对该情况,律师事务所的蔡三忠律师说,物流公司对承运的货物有保管的义务,出现货物受损物流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。上述纠纷中是永盛物流公司通知郭先生前去提货的,因此郭先生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赔偿。